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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,是亞琳主動提出。理由是廣育太忙,都沒時間陪她。廣育只能無奈地接受亞琳的要求,從此分道揚鑣。談判當場的瀟灑,無助於化解真正分手以後的思念。 

從亞琳離開以後,幾個星期以來,廣育滿腦子都是她的影像。他想打電話跟亞琳談談,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啟口。 

廣育問我:「該怎麼談,才能讓亞琳重新接受我?」儘管,他們復合的機會滿大的,但是我並沒有大力鼓吹他要立刻去挽回這段感情。

分手,並非兒戲;復合,更須好好考慮!如果沒有決心、沒有勇氣、也欠缺行動力,只是想想而已,那就算了吧!以免好不容易復合了,相處模式沒有改變,舊事繼續重演,過不了多久,兩人還是會面對另一個瓶頸,二度分手。

除非廣育想清楚,未來如何調配行程,多點時間陪伴亞琳,或者,亞琳想通了,願意降低對廣育的要求,找到自己生活的重心,不再需要廣育隨時陪在身邊;否則,既有的問題都沒能解決,怎能奢望破鏡重圓之後可以抹去裂痕?

在我看過的個案中,情侶分手之後再度復合,能夠真正相守,而不再分開,通常是隔了比較久的時間,彼此都有些不同的人生閱歷,願意用新的角度看待過去的問題,懂得對方在自己人生中的價值與意義,才能回頭好好珍惜。 

若是分手不久,沒有任何調整與改變,快速復合,很容易就這麼一路吵吵鬧鬧、分分合合。表示分手時沒考慮清楚、復合時也沒認真看待,只憑著感覺去做決定,決定之後感覺又會改變,這面破鏡即使重圓,只會讓密密麻麻的傷痕更加斑駁,讓勉強在一起的兩個人都看不清彼此的真心。

 

吳若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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