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兆民提出離婚的要求,玫娟相當震驚。她總以為,提出分手的應該是自己,而不是對方。腦海翻攪的都是這幾年來兆民的種種不是,婚後他變得懶散、不愛乾淨、很少幫忙做家事……,她時常挑出他的缺點,善意地要求改進,他卻充耳不聞。

這麼多的痛苦,她都忍耐過來了,他憑什麼要求離婚呢? 

但是兆民態度堅決,加上玫娟也不肯輕易妥協,這段看似問題不大的婚姻,卻沒有挽回餘地。 

離婚後的玫娟,日子過得像遊魂。為了安頓身心,參加佛教修行團體,同學們勉勵她:「原諒別人,就是寬待自己!」她花了好幾個月時間靜思,學習放下,好不容易有點深刻的感覺,她漸漸願意原諒兆民的錯,卻很難徹底抹除心中的恨。 

婚姻經營,是兩個人的責任。如果兆民有錯,玫娟也不會全部都對。當丈夫慵懶到連廚房的一只碗都不肯幫忙洗,太太卻忘了兩人新婚時,自己以多麼快的身手,搶著進廚房。 

我們常常看到對方的錯,卻沒有檢討自己疏失。很多夫妻朝夕相處,總在爭辯日常細瑣的誰對誰錯,消耗彼此感情。其實,每件事情都有不同的面向,月亮初一、十五都不一樣。 

若能暫時放下「誰對誰錯」的爭執,先容許「對方或許可能也沒有錯」的空間存在,給雙方留些轉圜,感情的摩擦就會減少很多。

原諒別人,很不容易。但是願意原諒,有時也是一種傲慢!因為,原諒的情緒是建構於「我對,你錯」的前提,若沒有誰對誰錯,或雙方都有檢討的地方,也就毋需「原諒」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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