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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在餐會上遇到一位自稱是「時尚達人」的女子。

她自稱只用名牌,而她所謂的名牌,還得要在歐洲本地製作不可。

「我買名牌還可以賺錢。」她說。
這句話讓我有些疑惑。現在世界各地的名牌價格差不了太多,除非不須支付機票費用,進口名牌水貨已經沒什麼賺頭。 

「這3年來,光是我把名牌的防塵袋和紙袋拿到網上拍賣,至少就賺了3萬元。」她說─雖然買名牌時防塵袋和紙袋是附贈的,但我屈指一算,要將1?300元不等的袋子,賣到近3萬元的數量,恐怕她花在購買名牌的總價,至少有幾百萬台幣。 

「只有名牌,才能在用過之後,還有人要買。」她很得意的告訴在座女子這個觀念:「比如說,我買一雙名牌高跟鞋2萬元,穿了一季,還有人用8千元跟我買。如果是一般3千元的鞋子,穿了一季後,恐怕都還不好意思送人。」
她認為,這樣就是賺了8千元,不過,按會計原則來看,一季就虧損了1萬2千元!比把3千元的鞋子穿壞後直接丟進垃圾桶還虧得多。 

我當下沒有和她辯解什麼。最近聽說她債台高築,滿屋的名牌要打折出售。不過,她還洋洋自得的告訴朋友:「還好我買的都是名牌,都賣得出去。」不計成本、只求賣得到錢的理財概念,還真讓人佩服。 

目前,電視上還有理財專家,教導女人「把名牌買了之後,小心翼翼使用,再用保鮮膜包起來,將來還會增值」的概念,也是不可思議的理財概念。有些皮包或許會漲點價,但這種買名牌求賺錢的手法,聽起來並不大氣,還很俗氣。 

有本書叫做《窮得有品味》,是一位500年前就家道中衰的歐洲伯爵所寫的,他說:「所有用錢買得到的東西,都不是值得誇耀的奢侈品。」他嘲笑歐洲的足球明星「手上拿著LV包,身上穿著名牌服,訂婚時送上價值4萬歐元的鑽戒,說這種人品味超群,肯定是在開玩笑!」

他說,真正的有品味:看似一無所有,但感覺擁有一切,就算有天失去所有財富,仍會務實對待生活,那些炫耀名牌的只是「富還沒過3代」的暴發戶。書中最重要的一句話,應是給虛榮者的金玉良言吧:

「真正的奢侈,不是金錢多寡或排場大小,而在於你有沒有能力擺脫庸俗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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