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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對中年夫妻的故事。先生是醫師,太太原是老師。兩人因朋友介紹認識,別人看來是美好姻緣。 

兩人結婚時年紀都不小了,但脾氣不一定會隨著年紀改善,由於兩人個性都強,歧異越來越大,吵嘴越來越厲害。某一天,先生忍無可忍要求離婚。妻子心有不甘,到先生診所鬧事。到男人的工作場合鬧事,讓他完全沒面子,看來好像是一招撒手,但有史以來都不算是聰明招數。 

如果男人很懦弱,妳到他工作場所去鬧,他也許會為了不要讓場面太難看,一時相讓,但是心裡到底會記恨,只會怕妳,不會更愛妳。 

女人萬萬別以為:他怕妳,妳就贏了,或許他因此不敢逃離妳手掌心,但請想想,孫悟空是不會愛如來佛的─懼怕不等於愛。如果男人很剛猛,女人這一招絕對使他憎恨妳,把妳看成洪水猛獸。 

妻子鬧事後,先生當場臉色難看,一回家就發作了,大吵一架後,妻子收拾行李要走,丈夫非但不留,還說:「妳最好不要回來,回來就打死妳!」一句氣話,妻子錄了音。她以自己受到恐嚇因而內分泌失調為理由,到法院告先生。法院判決先生必須賠償妻子鉅額精神撫慰金。 

先生也向法院訴請離婚。不過,妻子還不肯離。這樣的婚姻,情義都已經蕩然無存,只剩下憤怒和恨了。

最殘破的婚姻關係,不是離婚,而是婚姻關係尚存,雙方卻都希望對方消失在這地球上,永不出現在自己眼前。

若出現在眼前,就想傷害他,讓他不好過。當愛情稀薄到變成友情也不可能時,與其互相毀滅,不如從此恩斷情絕,給對方一條生路,也給自己一扇活門。婚姻無法持續時,兩方其實都輸了,只能少輸為贏。讓對方少輸,自己就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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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1234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