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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朋友失戀了,坐在我面前哭哭啼啼地訴說著她所受的傷。她在廣告公司創意部門擔任文案撰述,對方是航空公司的機長,年齡相差了將近十歲,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天上飛來飛去,認識半年來,聚少離多,有時候一個月才能見兩次面,讓她對這份感情始終處於「既期待又怕受傷害」的狀態。 

直到有一天,他飛到紐西蘭,落地後有難得的兩天假期,他獨自在海邊曬太陽,享受悠閒的時光,傍晚的時候,他發了一封簡訊給她,內容只有短短的一句話:「這裡的夕陽好美,讓我想要跟妳共度餘生。」收到簡訊的那一刻,她的內心充滿感動,決定放下理性的柵欄,讓壓抑很久的浪漫從感情的牢籠裡釋放。 

但是,在她正式投入情感沒有多久,卻發現這段感情出現第三者。傷心的她,毅然退出。她說:「我很難做到成全他,卻也不想毀滅自己。」 

「我想和你共度餘生!」這句話的確很美,但是最好不要講得太早。當兩個人才剛開始交往時,這句話只有「宣示」的意味,而不是「承諾」的表示。畢竟,共度餘生,不只是決心而已,還需要足夠的行動力。 

並非「我想和你共度餘生!」這句話有問題,而是說出這句話的語氣和時機。語氣,要夠堅定,無庸置疑。時機,拿捏之間,就不容易。

愛情裡的每一句承諾,最好都不要言之過早。剛認識開始交往,總會有段熱戀期。當兩人經歷過磨合期,走過坑坑疤疤,還願意彼此扶持,這時候說出的承諾,不只有誠意,還有公信力。

年齡,也能豐富「我想和你共度餘生!」這句話的意義。出自太年輕的孩子嘴裡,誠意遠大於努力。若是銀髮戀人對彼此說:「我想和你共度餘生!」美麗中帶著「夕陽無限好,只是近黃昏」的淒涼。

「我想和你共度餘生!」最適合中年熟齡男女,用來給對方承諾,特別有意義。雖然,年輕的歲月已經成為過去,卻表示說這句話時,有經過深思熟慮。未來,至少還有遠景可期,兩人的餘生都不要太短,幸福才值得盼望、期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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